質量要求
| 勘察、設計成果滿足《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3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等國家現行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的編制規范、指引的要求,并滿足各階段報批、審查工作的要求。 | 勘察、設計成果滿足《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3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等國家現行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的編制規范、指引的要求,并滿足各階段報批、審查工作的要求。 | 勘察、設計成果滿足《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3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等國家現行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的編制規范、指引的要求,并滿足各階段報批、審查工作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