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1.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 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 蓋章無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并具有與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相匹配的履約能力(提供履約能力承諾函,格式自擬); ???? 3.1.2 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承擔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在650萬元及以上或單個項目園林景觀建設覆蓋面積19000平米及以上規模的園林景觀相關業績(須提供施工合同,合同內容不能反映項目業績指標的,可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報告但應能完全反映上述內容)。 ???? 3.1.3 人員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并提供承諾書;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需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5年主管施工技術經驗(工作經驗提供承諾書)。 ???? 3.1.4根據鶴政務發【2023】4號文件《關于實施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五減一強化一推行”的通知》為了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行為,提高招標投標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我縣招標投標營商環境,以下資格要求只需投標人提供承諾函(格式見附件): ①投標人近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或違法記錄,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的。 ②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未發生虧損并填寫《近三年財務狀況表》。 ③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依法簽訂勞務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④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機械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⑤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的信用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責任由投標人承擔。 ⑥根據恩施州人社發【2016】23 號、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號文件的相關規定,至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未出現“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 ⑦近3年來,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記錄。 ⑧省內外建筑企業在鄂從事建筑活動,需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在我州開展建筑活動的省內外企業和人員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信息公示的信息為準。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