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是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同時具備電力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平均利潤大于0元。應出具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投標人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證明材料。 3.1.3業績要求:近3年(近3年是指從投標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業績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或受電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單)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民用建筑配電工程施工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或受電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單)或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3.1.4 人員要求:擬派施工現場人員配備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項目經理1人、施工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專職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 1)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提供無在建承諾書; 2)施工技術負責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3.4.1 根據恩施州人社函【2017】35號“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意見的補充通知”規定,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不得出現因拖欠勞動者報酬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并做出書面承諾; 3.4.2 省內外建筑企業在鄂從事建筑活動,需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在我州開展建筑活動的省內外企業和人員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信息公示的信息為準(投標單位須提供網頁打印或截圖的企業和人員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打印或截圖日期須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