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包括2個標段:
第一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1
對以下廠站采購生產輔助運行服務:
(1)蕪湖市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一期)PPP項目(以下簡稱蕪湖一期項目),包含蕪湖市朱家橋污水廠、蕪湖市濱江污水廠;
(2)蕪湖市繁昌區水環境綜合整治PPP項目(以下簡稱繁昌項目),包含繁昌區城南污水廠、繁昌區第二污水廠、繁昌荻港鎮污水廠、繁昌新港鎮污水廠。
(3)和縣污水處理廠網一體化PPP項目(以下簡稱和縣項目),包含和縣第一污水廠、和縣第二污水廠、和縣經濟開發區污水廠;
(4)宣城市敬亭圩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特許經營項目(以下簡稱宣城二期項目),包含敬亭圩污水處理廠三期。
第二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2
對以下廠站采購生產輔助運行服務:
(1)蕪湖市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二期)PPP項目(以下簡稱蕪湖二期項目),包含蕪湖市城南污水廠;
(2)無為縣城鄉污水處理一體化PPP項目、無為市城鄉污水處理一體化PPP項目二期工程(以下簡稱無為項目),包含無為高溝鎮污水廠、無為鄉鎮片區廠站(6+9)、無為城鎮片區(無為城東污水廠、無為綠泉污水廠)。
2.2招標范圍
第一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1):
主要包含蕪湖一期項目(蕪湖市朱家橋污水廠、蕪湖市濱江污水廠)、繁昌項目(繁昌區城南污水廠、繁昌區第二污水廠、繁昌荻港鎮污水廠、繁昌新港鎮污水廠)、和縣項目(和縣第一污水廠、和縣第二污水廠、和縣經濟開發區污水廠)、宣城二期項目(敬亭圩污水處理廠三期)的維護及保養業務、運行及污泥脫水業務、洗膜業務、化驗輔助業務、綜合輔助業務、應急搶險業務等生產輔助運行服務。
第二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2):
主要包含蕪湖二期項目(蕪湖市城南污水廠)、無為項目(無為高溝鎮污水廠、無為鄉鎮片區廠站(6+9)、無為城鎮片區(無為城東污水廠、無為綠泉污水廠))的維護及保養業務、運行及污泥脫水業務、化驗輔助業務、綜合輔助業務、廠(站)值守業務、應急搶險業務等生產輔助服務。
實際服務項目以招標人委托為準。
2.3服務期
本項目服務期暫定為蕪湖一、二期項目12個自然月(2026年10月-2027年9月)。繁昌、無為、和縣、宣城二期項目24個自然月(2025年10月-2027年9月)。開始服務時間以合同生效后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或提前終止合同。
本項目為環保集團安徽區域公司集中采購項目,簽訂框架協議。安徽區域蕪湖一期、蕪湖二期、繁昌、無為、和縣、宣城項目公司和蕪湖水務有限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分簽合同;且子合同服務起止時間原則上應在主合同服務起止時間內。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單項合同金額200萬元及以上的污水處理領域(污水處理廠(站)、管網、水系均可)相關運維服務業績(提供合同、過程結算發票等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需體現合同簽訂時間、具體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及合同金額等,如合同無法完全體現業績要求信息,須另外提供業主證明并加蓋公章);
(3)財務要求:2023、2024年度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投標人可同時投標兩個標段。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8月28日9時至2025年9月3日17時